近日,公安部批準發布強制性行業標準《公共汽車客艙固定滅火系統》,標準編號為GA1264—2015,自2015年8月1日起實施。
GA1264—2015以12米長公共汽車作為滅火試驗的基礎模型,首次建立了公共汽車油盤火滅火性能試驗方法,規定了客艙滅火系統的響應時間、噴放角、噴灑性能、布水性能、持續噴放時間、滅火和降溫性能等技術要求。為防止乘客在系統噴放時因射流強度過大或受滅火劑的刺激而產生二次傷害,標準限定了系統的最遠端壓力和噴放強度,提出了滅火劑的生物安全性能要求。考慮到滅火系統需要由公共汽車長期攜帶并在各類氣候環境條件和高速運行狀態下保持穩定可靠的工作狀態,標準中還提出了滅火系統在公共汽車客艙具有的環境工況條件下的機械環境適應性、氣候環境適應性和運行可靠性要求。GA1264—2015的發布實施為進一步提升公共汽車整體抗御火災的能力提供了重要的技術保障。
近年來,我國一些城市如成都、無錫、廈門、天津、貴陽、吉林等地相繼發生公共汽車及客車火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例如2009年發生的成都“6.5”公共汽車縱火案件造成27人死亡、74人受傷;2013年6月7日廈門一輛快速公交在行駛過程中突然起火,共造成48人死亡、33人受傷。這些事故的發生引起了黨和政府的高度重視,以及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也從技術層面暴露出公共汽車在消防安全防范手段上的缺失。公共汽車客艙屬于人員高度密集的移動狹小空間,發生火災時人員疏散逃生困難,公共汽車客艙固定滅火系統能夠發揮控火、降溫、降解有毒有害氣體濃度的作用,為乘客逃生贏得寶貴時間,從而為公共汽車火災防控問題提供較為可靠的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