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新型城鎮化建設和城鄉一體化進程的深入推進,消防工作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增多,火災風險和防控難度不斷加大,為進一步加強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日前,省政府辦公廳發布了《關于深化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到2017年底,全省目前尚未建立公安消防隊或政府專職消防隊的144個國家級重點鎮要按標準全部建立專職消防隊。
根據《意見》,鼓勵采取政企聯辦、鄉村聯辦、民辦公助等形式建立民間志愿消防隊伍。到2015年底,全省未建公安消防隊或政府專職消防隊的鄉鎮,要按照相關標準建立有志愿人員、有車輛裝備、有執勤站舍、有經費保障的志愿消防隊;30%以上常住人口超過1000人的行政村、自然村建立有志愿人員和基本消防裝備器材的志愿消防隊,有條件的地區率先全面發展。
在招錄使用方面,《意見》明確消防職業技能等級作為實施崗位等級工資制以及專職消防隊員定級、晉級、任職、續聘的主要依據。政府專職消防員工作試用期滿半年后,應當參加職業技能鑒定,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資格證書》后正式上崗。
此外,《意見》還要求強化經費保障,針對志愿消防隊,組建的政府、單位和組織,應提供消防裝備、設施、執勤訓練等方面的經費保障。單位專職消防隊、志愿消防隊參加撲救外單位火災所損耗的燃料、滅火劑和器材、裝備等,由火災發生地人民政府給予補償。同時,根據《意見》,有關部門可優先推薦具有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資格證、工作滿一定年限、表現特別優異的政府專職消防員到大型企業等單位繼續從事單位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在戶口轉移、住房保障、子女入學入托等方面優先辦理相關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