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省長李學勇主持召開省政府第5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政府專職消防隊伍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自2015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辦法》明確了政府專職消防隊伍的性質。經機構編制部門批準的單位性質結合各地實際,分為行政或事業單位,這樣既有利于完善勞動用工制度,也有利于提高隊員待遇和地位,更有利于解決隊員出路問題,為保障隊伍穩定、提升戰斗力提供了制度支撐;在細化建隊標準方面,《辦法》根據科學合理的建隊原則和標準,將政府專職消防隊按規模分為一、二、三級,并對各級需配備的車輛和人員進行了界定;在規范招聘管理方面,《辦法》明確了政府專職消防員可通過招聘和政府購買服務兩種方式招用,規定政府專職消防員實行崗位等級任期制,經過專業技能培訓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在完善保障措施方面,《辦法》要求將政府專職消防隊人員經費、日常運行公用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同時明確規定其工資待遇應當與其專業技術能力和職業風險相適應,人均工資標準應當不低于上年度當地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