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就是元宵節,民間素有放孔明燈許愿的習俗,然而孔明燈存在消防隱患。孔明燈由紙質燈罩或化纖布料加工制成,通過點燃固體或液體燃料放飛。燃料燒完后便會下降,有時可能在燈內的火還沒熄滅就落下了。一旦風力、風向不穩,極易威脅飛行器、高壓供電設備、山林、燃氣站等建筑安全。
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嚴禁非法生產銷售燃放“孔明燈”的緊急通知》,任何單位和個人嚴禁在城市建成區、文物景點周邊、加油加氣站、油庫、燃氣儲備站、可燃物資倉庫、森林防火重點區、機場凈空控制區等場所銷售、燃放孔明燈。對于違反規定,在城市建成區燃放孔明燈等攜帶明火且不可控制的空中飄移物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條例》的規定,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公安派出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二百元罰款;造成火災事故的,依法予以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于違反規定生產、銷售、燃放孔明燈的單位和個人,拒不服從管理,妨礙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的規定,處以警告或者二百元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以五百元以下罰款。
消防部門呼吁廣大市民,一旦發現非法生產、銷售孔明燈行為,可撥打110,市公安消防支隊96119,市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市監察管理局12319,進行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