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意見》對指導思想、工作目標、主要內容、職責分工和工作要求等進行了明確。其中,工作目標由建立消防宣傳教育培訓體系、拓寬消防常識宣傳普及平臺和提升全民消防安全防救能力三個方面構成,主要內容突出農村、社區、家庭、學校、人員密集場所、單位等落實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和具體任務,職責分工重點明確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綜治辦、市教育局、市民宗局、市公安局(消防)、市民政局、市文廣局、市安監局、市司法局等18個單位或部門、鄉鎮(街道)的消防宣傳教育培訓主體責任,并要求各地、各部門認真履職、發揮優勢、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實施意見》指出,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工作是一項涉及全社會的系統工程,各地、各部門要積極主動地依法落實好相應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主體責任,因地制宜地制定消防安全宣傳教育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分年度、類別,量化目標,有計劃、有重點、有步驟地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把消防宣傳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為建設消防安全教育陣地、制作消防宣傳品和開展消防安全培訓、消防志愿活動等提供經費保障;把落實情況納入消防安全責任制考核內容,每年組織一次專項考核并強化跟蹤問效。
《實施意見》要求,各區、縣(市)和鄉鎮(街道)在2015年2月10日前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基地分別不少于1個,6月底前形成公益化和市場化結合、普遍化與重點化結合、專業隊伍與群眾力量結合的宣傳教育培訓格局,2015年底公民消防安全常識知曉率不得低于70%。
接下來,紹興市消防安全委員會將全面落實《實施意見》,以消防宣傳“六進”工作和“大宣傳、大教育、大培訓”為載體,全面開展“互動性強、參與面廣、實際效果好”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和火災隱患查找活動,組織、發動公民參與其中,真正達到“人人受宣傳教育,人人強防范意識,人人懂基本常識”的效果,全力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識和全社會抗御火災整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