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形勢研判,緊盯重點難點。當前,消防安全突出問題的危害愈發凸顯。僅從當前全省重大火災隱患和區域性火災隱患整治情況看,仍然存在著存量大、整治難、整改慢等問題,整體消防安全形勢依然不容樂觀。各地要充分認清當前形勢,深刻剖析火災事故教訓,舉一反三,引以為戒。要在開展消防安全形勢分析評估的基礎上,準確查找薄弱環節,緊盯重點難點問題,特別要嚴抓人員密集場所消防監督管理。要認真貫徹“捆綁式監督管理”、“交叉式檢查執法”、“歸零式清剿隱患”和“零距離式宣傳教育和培訓”四項機制,始終堅持“打假、治虛、求實”的工作原則,將各項工作措施落實到位,全力解決一批久拖不決的突出問題。
加強巡邏防控,落實監管責任。各地要進一步明確本地區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尤其是人員密集場所的管轄范圍和監管職責,嚴防失控漏管。充分利用綜合執法巡邏車加強對商場、市場、賓館、飯店、公共娛樂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和倉庫、易燃易爆單位的巡邏防控力度,并以夜間營業的商場、賓館、超市等公眾聚集場所,歌舞廳、啤酒屋、慢搖吧、KTV等公共娛樂場所,醫院、養老院等弱勢群體集中場所以及夜間裝修改造的人員密集場所為重點,加大錯時巡查檢查力度,建立常態化錯時檢查機制,確保每個大隊每周至少開展2次夜查,督促各單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責任制,嚴格落實各項火災防控措施。要緊盯在建工程搶工期和竣工收尾的關鍵時期,加大建筑外墻保溫材料火災防控力度,切實強化火災源頭管控。
加強督導檢查,確保取得實效。各地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的工作要求,積極推動當地政府加強領導,進一步強化與有關職能部門協調配合,適時組織開展聯合督導檢查,切實加大對火災多發和工作薄弱地區的檢查督導力度。各支隊黨委常委要堅持分片包干、督導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工作不落實、成效不明顯等問題,并嚴肅責任追究,對凡因工作落實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一律依法依紀作出處理。同時,各支隊要專門成立暗訪督查隊(哈爾濱、齊齊哈爾支隊至少2支,其他支隊至少1支),堅持每天對轄區社會單位開展暗訪、巡查,嚴厲查處“邊改造邊營業、邊施工邊使用”、違法經營、違規作業、違章用火用電等違法行為,對未經消防驗收或消防驗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未經消防設計審核擅自進行裝修改造等違法行為依法從重處罰,堅決預防小隱患引發大事故、小問題引發群死群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