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提高廣大村(居)民的火災防控意識,促進群防群治體系的建設,龍巖市政府辦公室出臺了《村級消防隊伍建設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分別從消防工作制度、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消防安全檢查和專項整治工作及火災應急處置四個方面對村級消防隊伍建設提出了指導意見。
《意見》要求村(居)委會確立消防安全工作站,成立消防工作組織機構,建立完善消防安全檢查、消防宣傳教育、滅火救援演練、志愿消防隊訓練和消防設施器材管理等消防安全制度,確定消防網格化管理員、協管員,做好日常管理、隱患排查、消防宣傳等工作。《意見》明確了消防工作站應具備的條件、器材的標準配備以及場室的設置;要求村(居)委會實行消防安全多戶聯防制度,依托網格管理員、協管員等組織成員和志愿消防隊伍組建村(居)級火災防控網絡,增強各種消防力量區域協同防控火災和災害事故應急救援的能力。同時,《意見》提出了志愿消防隊在火災撲救、應急救援、隱患排查等消防活動中的指揮原則,明確了村級消防隊伍每年消防器材裝備配置經費和維護保養經費。此外,《意見》還要求各級消防機構每季度對志愿消防隊伍進行業務指導和培訓,提高志愿消防隊伍火災防控和撲救的能力;村(居)委會每季度組織開展一次消防宣傳教育活動,設置固定的消防宣傳專欄、櫥窗,在村(居)主要入口、街道粘貼《村民防火公約》。
據悉,永定縣政府大力推行農村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模式,在全縣279個行政村建立了義務消防隊,義務消防隊員達3000多人,實現了村村有義務消防隊的目標。長汀縣政府下發了《關于在全縣各鄉鎮配備三輪消防摩托車的通知》,要求各社區、村鎮至少配備1輛三輪消防摩托車和5至10名專(兼)職消防員;同時長汀縣斥資42萬元將采購的15輛三輪消防摩托車配發給各鄉鎮義務消防隊,極大提升農村抵御火災的能力。
市政府《意見》的出臺,彌補了村級消防隊伍在管理、建設上的短缺,為龍巖市村級消防隊伍建設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