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住住宅樓疏散通道被堵塞或占用。有的居民為了方便,將家中的自行車、破舊家具、紙箱等堆放在樓梯間和通道上,甚至在通道上搭蓋廚房、儲藏室等占用了疏散樓梯,如果底層住戶發生火災,樓上各層人員將難以從疏散樓梯順利疏散。
2、消防車通道被堵塞或占用。有的小區為便于管理,禁止機動車輛隨意進入,便在小區入口安上鐵柵欄、石礅等,只能讓行人通過,機動車輛不得進入。一旦發生火災,消防車不能順利進入小區內進行撲救,延誤救火時機。此外小區內一些小菜市場、小地攤、書報亭、修車攤等也見縫插針,占用著消防通道。
3、消防設施器材嚴重損壞和不足。安置房小區一般由當地政府建設局城投公司負責建造,在自動消防設施還未正常運行的情況下往往就移交給物業公司管理,造成了自動消防設施先天性的不完好有效。有的小區由于開發公司或物業管理部門對此疏于管理,不按照要求維修、檢測、保養,再加上居民的挪用,不法分子的盜竊等原因,使住宅樓內消防設施損壞、丟失嚴重,大部分設施不能正常使用。有的居民為了多占用使用面積,往往在入戶通道上再加上一扇門,將消火栓圈占其內。此外,在調查中發現:幾乎沒有居民家庭中配有小型滅火器材,一旦家庭起火,做不到對初起火災進行有效撲救,極易使小火釀成大災。
4、群租房大量出現,家庭火災隱患增多。許多業主為了追求經濟利益,將住宅通過改變房屋結構和平面布局,把房間分割改建成若干小間分別按間出租或按床位出租,這種群租現象導致住房條件差,家用大功率電器增加,火災隱患增多。一旦發生火災事故,涉及人員多,糾紛較大。從筆者所在的北塘區對群租房統計數據看,一般的群租房住宿人數在6人上下,多的有十來人,承租者多為廠企或工地工人,這些人群消防安全意識相對淡薄,防范意識較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