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要全面提高思想認識。要密切關注天氣情況,認真分析當地的林情火情,汲取去年夏季撲救森林火災的經驗教訓,破除一般防火期無森林火災的常規思維模式,時刻保持高度警惕;要從維護林區和諧穩定的政治高度,堅決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切實抓好防火責任和各項防控措施的落實,確保不出現大的問題。
二是要認真做好應急準備。要樹立全年防火意識,堅持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確保政令信息暢通;要抓緊修訂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及時補充撲火裝備和物資,適時開展森林防火演練,提高森林火災處置水平;各地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要嚴陣以待,一有火情,要立即啟動撲火預案,并逐級上報火情;縣鄉領導要靠前指揮,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科學組織撲救,確保人員安全,確保居民點和重要設施不受損。
三是要突出抓好能力建設。進入一般防火期,各地要將工作重心轉移到森林防火能力建設上來。要按照指揮部規范化建設要求,配備人員,落實經費,改善裝備條件,健全管理制度,努力提高森林防火工作水平;要全面推進專業隊正規化建設,重點加強專業隊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水平,提升專業隊的經費保障和撲火作戰能力;要積極組織開展指揮員和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員培訓,提高森林火災指揮撲救水平;要加強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按照省里制定的項目推進計劃表,加快森林重點火險區綜合治理項目實施和驗收,完善縣級指揮中心和撲火裝備建設,提升森林火災防控水平。各設區市要對轄區各縣(市、區)完成森林防火年度責任目標的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督促目標任務保質保量完成。
四是要嚴格規范行政執法。各地要高度重視森林防火行政執法工作,建立公開透明、統一規范的執法程序和自由裁量權標準,切實加強行政執法培訓和檢查,提高執法人員業務水平。“森林防火期內,需要進入森林防火區進行實彈演習、爆破等活動”的行政審批事項經省政府批準已明確下放至縣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請各地認真做好該審批事項的具體承接工作,加快制定具體的操作流程,確保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