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階段遺留了火災隱患。在建筑小型商業用房時,由于消防技術設計的不到位,使得小型商場在設計、施工和裝修的過程中遺留了很多火災隱患。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小型商場的新技術規范標準的要求也不斷提高,小型商場建筑過程中的火災隱患也給后期的消防監管帶來了巨大的困難。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消防技術不夠規范。小型商場的消防設計沒有達到設計的要求,導致設計過程中遺留了很多火災隱患。由于不可能在小型商場中設置過多的消防栓,導致我國小型商場的消防栓不能滿足實際的需求。第二,消防規范存在很大的空間漏洞。我國很多地方政府對國家的消防技術規范不夠明確,同時,我國的法律法規對小型商場內部的火災規范沒有做出明確的規定,進而為后期的小型商業用房在進行結構的改造過程中存在很大的空間遺留性。第三,火災規范制度落后。隨著我國現代化城市的不斷建設和發展,我國很多小型商業用房大多都是由老式的居民用房改造而成的,因而現代很多小型商業用房的消防設施無法滿足現代小型商場的國家標準。
(二)小型商業用房內部裝修帶來火災隱患。小型商業用房一般在使用前都要進行內部裝修,然而,小型商業用房的使用者會根據自己的要求進行設計和安裝,使得很多改裝后的無法滿足國家消防的基本要求,因而造成了新的安全隱患。小型商業用房內部裝修帶來的火災隱患一般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第一,空間布局的改變。很多經營主體為了節省改造的成本,一般都將原住房的低層作為經營用房,使得經營用房和人員的住房距離很近,一旦出現火災事故很容易造成人員傷亡。第二,火災荷載會進一步增大。由于將原有的住房改裝成為小型商業用房,新增加了不少隔層,并且經營主體為了節省成本隔層一般使用的木質的材料,這在一定程度上增大了火災的危險程度。第三,消防設施存在缺損問題。我國很多小型商業用房在進行改裝后并沒有及時配備消防設備,很多經營主體只是將原有的室內消防設備作為改裝后的消防設備進行使用。同時,由于小型商業用房的規模一般較小,因而一般不是消防機構監管的重點,再加上營業主體的消防意識較差,消防設備也存在很大的不足,進而也會造成火災發生。
(三)經營主體火災安全防范意識較差。小型商場的經營主體大部分都值看重經濟利益,而不顧火災安全防范問題。很多小型商場的經營主體為了獲取更大的經濟利益,對小型商場的消防器材配備也不夠重視,導致小型商場的消防設施存在很大的不足。同時,小型商業用房的經營主體的消防安全意識不高,主要表現為整體素質相對不高。并且他們的法律意識也比較淡薄,使得小型商業用房存在很大的火災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