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至5月9日,湖州安吉縣公安、消防部門開展了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排查整治火災隱患,確保社會消防安全形勢穩定。期間,共檢查單位1353家次,發現火災隱患或違法行為594處,下發行政處罰501份,拘留32人,警告24人,罰款838000萬元。
1月23日,安吉縣梅溪派出所在開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中,發現位于梅溪鎮路西村一村民在其商店及家中違規儲存煙花爆竹用于銷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對該村民葉某作出了行政拘留八日的處罰,并對煙花爆竹進行了查獲。
3月5日,安吉縣公安局、消防大隊在開展第二次“清剿火患”戰役排查中,發現轄區金福機械廠車間內有人正在烘干機設備上進行電焊作業,民警隨即上前詢問該電焊工是否持證上崗作業,并按照有關規定事先辦理了消防的有關審批手續時,該名電焊工及企業負責人均稱沒有辦理相關證件。
經調查后,安吉縣公安局對違規使用明火作業的徐某處行政拘留二日的處罰,對指使他人冒險作業的姚某處行政拘留十日處罰。
4月21日,安吉縣消防大隊防火監督人員在開展隱患排查中發現,位于安吉縣杭垓鎮的安吉谷中竹制品有限公司居住場所與其他建筑設置在同一建筑內,存在火災隱患且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為確保安全,大隊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該公司作出了責令停產停業,并處罰款伍仟元整的處罰。
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要求,確保全縣消防安全形勢穩定,安吉縣消防大隊結合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第二次“清剿火患”戰役等工作,協同消安委成員單位、公安派出所、鄉鎮消防工作站,加大隱患巡查和執法力度,對全縣賓館飯店、商場市場、歌舞娛樂場所、工礦商貿企業、在建建筑工地、城中村等地逐一開展了排查檢查。
同時,在元旦、元宵節、情人節及五一等重要節日積極開展“零點”行動,有效清除了各類火災隱患,有力打擊了各類消防安全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