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為用火方面:不良生活習慣即不良用火產生火災的比例近年雖然有所下降,但也時有發生,不容忽視,主要存在以下幾方面的問題:
1、吸煙。由于餐飲場所屬于開放型場所,人員在吃飯期間難免會有抽煙現象,而且煙頭的一般溫度在400-800℃,而含有植物纖維的棉織物、紙張、木板等物品的燃點大體在130-150℃之間,一些化學物品的燃點也不會高于500℃,所以亂丟的煙頭或是從燃著的煙上落下的火星,遇到這些可燃物,很容易引發火災事故。
2、經營用火。雖然經營用火沒有煙頭普遍,但也不容忽視,特別在一些生意較好的餐館用火幾乎是從早到晚從不停息,很容易產生因溫度較高引發的火災。2012年4月份,城南轄區發生一起飯店火災,該火災正式由于廚房部位與其他部位沒有進行防火分隔,導致火災造成人員傷亡。
二、電氣原因方面:在老式建筑物里,電氣線路設施老化、陳舊,加之保養維護不及時,使線路和設施發生故障、造成短路;接觸電阻過大、過熱引發各種火災事故,而且這種老式建筑耐火級別低、防火分隔差,可燃物集中,一旦發生火災,后果極其嚴重。其二,使用電器不當,違章使用、私拉亂接、麻痹大意造成火災事故的發生。由于當前各種各樣的電器越來越普及、極大的方便了人們的生活。在一些老式建筑出租房內,由于電氣設施不夠、私拉亂接現象極為普遍,再加之線路本身的負荷不夠,在使用電爐、電熱毯、熱得快等大功率電熱器時,稍有不當,接觸可燃物或使用時間過長都會引發火災。還有一些貧困居民,為了省錢,購買一些假冒偽劣產品,在使用過程中容易產生過熱、損壞現象,給發生火災埋下了隱患。此類情況,在一些小型餐館同樣存在。還有一些同志往往有這樣的誤區,認為諸如電冰箱、洗衣機、電腦、電視機、手機充電器之類的電器不可能引發火災,實際上這些電器即使正常的使用,也會因老化、短路等原因引起火災,一旦大意,事故就容易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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