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東省公安廳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聯合在威海市召開全省建設工程消防行政審批改革工作現場會,推廣威海等地試點工作經驗,在全省部署開展建設工程消防行政審批改革工作。會議要求各地年底前正式執行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技術審查與行政審批分離制度。
建設工程消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核心在于“簡政、放權”,根本目的在于“便民利民”,即在《消防法》確定的建設工程消防行政許可制度的框架下,改革審批方式,實行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技術審查與行政審批分離,將以前由公安消防部門具體負責的技術審查工作交給具備資質的施工圖審查機構承擔,公安消防部門對施工圖審查機構的技術審查質量進行抽查,并作出消防行政許可決定。這既極大地解放了消防警力,解決了消防部門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的問題,又簡化了行政審批程序,提高了審批質量和辦事效率,方便了廣大群眾,推進了消防工作社會化。
山東省公安廳、省住建廳今年聯合印發了《推行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技術審查與行政審批分離制度的指導意見》,對相關改革工作措施進行細化。威海市在改革中革除了以往多頭受理、串聯審查的弊端,實行同步受理、并聯審查,程序大幅精簡,審批時限也由原來的20個工作日縮短到現在的不足7個工作日,效率大幅提升,同時,變過去的單位送批、人工受理為以數據跑路為主、網上網下結合,審批方式更加科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