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首部高層建筑消防安全地方法規《天津市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以下簡稱“高規”)于4月1日正式施行。
施行當天,環渤海發展中心消防控制室因違反管理規定由單人值班,消防監督檢查人員當場對其進行了處罰,這也是“高規”實施后開具的首張罰單。
當天10時許,河西區消防支隊監督人員來到環渤海發展中心一樓的消防控制室,看到一名值班員正獨自值班。當消防監督員詢問他控制室應由幾人值班時,他猶豫著稱應是兩人,隨后便欲用電話聯系另一人,被監督員制止。在查看該控制室的值班記錄時,消防監督員發現記錄本上該班次只有一名值班員的姓名,并無他人。在近20分鐘的檢查中,也沒有其他值班員到來。對此,該值班人員不得不承認只有自己值班的事實。消防監督員根據“高規”第二十六條,認定環渤海發展中心高層建筑消防控制室每班單人值班的違章行為,責令其立即改正并依據本市消防部門處罰裁量規定標準對該單位處以3000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