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監督執法工作,做好監督執法現場影像資料和火災隱患取證工作,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消防支隊為全體防火監督干部配發現場執法記錄儀,在全區率先實現每人一臺的配備標準。
現場執法記錄儀佩戴及攜帶方便,兼具攝像和拍照兩種功能,操作簡易。消防監督員在執法行動中使用該儀器,可實現對執法全過程的錄像、錄音,還可進行拍照取證,現場執法行動結束后可通過數據線連接電腦將執法情況錄入執法系統。使用該儀器便于在執法行動中取證,并規范消防監督員的執法行為,既是對消防監督人員執法行為的監督,也是對消防監督人員合法權益的保護。下一步,南寧支隊將建立一整套移動執法取證管理系統,包括現場執法記錄儀、采集工作站以及執法電子證據管理系統,有效解決電子證據前端收集、自動化拷貝與上傳、跨區域跨級別的管理與查閱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