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銀市靖遠縣人民政府出臺《熱心消防公益事業、主動報告火警和撲救火災獎勵制度》,鼓勵社會單位和個人積極參與消防工作,推動消防公益事業發展。
發生重大以上火災、安全生產等責任事故或造成重大影響的群體性事件的集體和責任人員,自事發起3年內不得參評。而生前對消防事業有重要貢獻、事跡特別突出、符合評選條件的,可追授此獎。
具有良好的思想作風和職業道德,模范遵守國家消防法律法規,熱心消防公益事業,積極服務群眾、奉獻社會,榜樣示范作用明顯的在靖遠縣依法注冊或登記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可以參加評選。每年評選一次,年底開獎,頒發獎章、證書和給予最高2000元的獎勵,同時以政府的名義在全縣范圍內通報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