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月28日起,南寧市正式實施《民用建筑消防設計規范標準》。
據了解,該標準以當前問題較集中的高層建筑、人員密集場所為重點,提出比現行國家消防技術標準更為嚴格的消防技術要求。明確了嬰幼兒兒童活動場所、公寓、大型商業、展覽場所等國家技術標準中沒有規范的定義;明確了合用建筑、商業服務網點、消防車道、消防登高面和救援場地具體的技術要求和參數指標;明確了建筑疏散樓梯、消防電梯等疏散設施的技術指標和構造要求;明確了疏散樓梯的計算方法以及裝修材料的設置要求。
該標準還對以下幾個方面提出高于國家技術標準的要求:一是建筑的中庭及凈空高度大于12米的場所及高層住宅的商業服務網點應增設自動滅火設施;二是提高人員密集場所火災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的供電時間;三是在火災危險等級較高的場所或部位應增設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四是加強人員密集場所在人數設定、電氣保護、報警聯動方面的技術保障措施。針對人員密集的公共建筑消防控制室,該標準提出了“應設在建筑首層,并應靠近消防撲救場地設置。消防控制室面積不應小于20平方米,其他建筑的消防控制室面積不應小于12平方米”的具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