滅火器是我們用于撲滅火災的消防器材之一,而它也是有一定的使用標準,在達不到合格要求就必須報廢,那么滅火器在什么情況下需要報廢?以下是一些滅火器需要報廢時的標準:
當檢查發現滅火器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必須停止使用,進行報廢:
1、 筒體、器頭經維修單位按標準規定檢查:進行水壓試驗不合格的必須報廢,不允許補焊
2、二氧化碳滅火器的鋼瓶按標準規定檢查:進行殘余變形率測試不合格的必須報廢
3、 筒體嚴重銹蝕(漆皮大面積脫落,銹蝕面積大于筒體總面積的三分之一,表面產生凹坑者)或連接部位、筒底嚴重銹蝕的及筒體嚴重變形的必須報廢
4、 筒體、器頭有錫焊、銅焊或補綴等修補痕跡的
5、筒體、器頭(不含提、壓把)的螺紋受損、失效的
6、 器頭存在裂紋、無泄壓結構等缺陷的
7、水基型滅火器筒體內部的防腐層失效的
8、沒有間歇噴射機構的手提式滅火器
9、 筒體為平底等結構不合理的滅火器
10、沒有生產廠家名稱和出廠年月的(含銘牌脫落,或雖有銘牌,但已看不清生產廠名稱;出廠年月鋼印無法識別的)
11、被火燒過的滅火器
12、不符合消防產品市場準入制度的滅火器
13、按國家或有關部門規定應予報廢的滅火器
14、未取得生產許可證廠家生產的
15、滅火器已經使用到規定的報廢年限
以上就是滅火器需要報廢的大體標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滅火器已經成功報廢,必須注明是報廢的滅火器。滅火器上需要標明“報廢”二字,以及報廢年、月、維修單位名稱、檢驗員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