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質檢總局、公安部、國家認監委日前發布公告,為了保護人民財產和生命安全,部分消防產品即將被納入強制性產品認證范圍。
據悉,本次新增的消防產品可分四類:一是固定式消防防護類設施,如防火墻等耐火構件、阻火抑爆等防火產品、報警促發裝置和防煙排煙產品;二是滅火器械設備,如滅火器、給水設備、消防水帶等產品;三是消防裝備,有消防摩托車、消防員個人防護裝備;四是避難逃生產品,如應急照明、疏散指示燈、逃生自助產品等。
從2014年9月1日起,委托人可以向指定認證機構提出認證產品的認證委托,認證機構向通過認證的委托人頒發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并在產品顯著位置加貼CCC認證標志。公告顯示,屆時會有一年的過渡期,即從2015年9月1日起,未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和未標注CCC認證標志的消防產品,不得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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