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近日出臺了《上海市火災高危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明確把“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中容易造成群死群傷火災危害的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以及高層建筑、地下公共建筑等”納入火災高危單位。規定這些火災高危單位應當“參加火災公眾責任保險(放心保)”等消防安全職責。
火災高危單位消防控制室應當配置應急救援設備,配置火災自動報警信息系統的單位應當與城市火災自動報警信息系統聯網。
規定明確,這4類火災高危單位應當組建專職消防隊或者志愿消防隊,接受屬地公安消防隊的指導和訓練,開展滅火應急疏散演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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