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2014年2月20日,鄭州將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城中村、村民自建出租房消防安全專項治理。
會議要求,2013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為自查階段。2014年1月1日至1月20日,各縣(市、區)要發動組織鄉(鎮)辦、社區(村)基層力量對本轄區城中村、村民自建出租房逐棟排查,逐一登記,逐一督促整改,責任到人,限制時間,跟蹤問效。
要加強出租屋管理,超過3層且出租經營的建筑只有一部疏散樓梯的,要增加室外樓梯。
根據專項治理的工作要求,城中村的消防安全專項治理,要對照7條標準嚴格執行。要建設消防水源,城中村有市政管網的,必須按標準安裝室外消防栓;沒有市政管網的,必須保證按照國家或行業相關標準設置室外水源并配備取水設施。消防車通道寬度和凈空高度不小于4米,營業攤位要劃線經營,不得占用消防車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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