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法人消防安全意識淡薄。中小規模企業往往過于片面地追求經濟效益,忽視與企業正常運轉密切相關的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企業管理者缺乏應有的消防法制意識,對《消防法》和消防法規知識了解不多,企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殘缺不全,執行具有較大的隨意性,使得企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基本處于管理無據可依,出事無章可循的境地。
2、重效益輕安全本質嚴重制約。中小規模企業數量增長迅速,除了少數規模較大的企業外,大部分中小規模企業管理模式仍帶有濃厚的家族管理色彩,企業主缺乏現代管理理念,因而對消防安全管理與企業經濟效益密切相連、相輔相成的關系認識不足,尚未認識到企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企業管理不可分割、無法替代的組成部分,認識理念上的偏差,導致企業重效益、輕安全,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麻痹大意,于是出現“三合一”等嚴重火災隱患,以致特大火災和群死群傷事故在中小規模企業中頻頻發生。
3、建筑設施火災隱患普遍存在。主要表現在:一是中小規模企業受自身經濟實力的限制,在企業發展初期,往往盡量減少投資,導致大多數企業起點較低,基礎較差,從而使企業的消防工作在起步階段就沒有和生產、經營等環節同步考慮,在新建、改建、擴建、內部裝修、工藝流程等方面未按國家標準進行消防設計、施工,也未經消防審核驗收,有的甚至在施工中擅自砍掉消防設施,致使建筑消防安全得不到保證;二是中小規模企業很多是家庭作坊,經過發展壯大而成,民房改建廠房比較多,這樣導致建筑的耐火等級、防火間距、消防設施等方面都存在重大隱患;三是部分中小規模企業車間、倉庫合二為一,沒有防火分隔,導致疏散通道堵塞,一旦發生火災,容易造成連片燃燒的局面;四是消防水源缺乏,由于市政配套設施發展滯后,很大一部分私營企業缺乏消防水源,一旦發生火災就會造成無水撲救的局面。
4、消防警力不足監管難以支撐。由于市場經濟內在動力,私營企業一直處于較快增長的狀態,涉及行業領域繁多,且規模大小不一,私營企業以公眾聚集場所為主要的投資方向,此類場所的數量大量增加,在現有監督部門警力沒有增加的前提下,帶來了監督管理空前的壓力。部分基層大隊轄區人口眾多,私營企業密集,而消防大隊監督干部數量往往不足,這種狀況造成了兩個層面的問題:一是公安消防監督不到位,私營企業點多面廣,較為分散且規模參差不齊,消防機構難以監督管理,且由于消防監督人員少、任務重,對這類企業的消防監督管理不能全部到位,而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管理也不能有效開展,這樣容易造成失控漏管。二是監督檢查任務繁重,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公安消防部門疲于應付,不深不細的工作狀況,重監督、輕指導,重處罰、輕服務的現象在私營企業的監督檢查工作中較為普遍,以致削弱了監督檢查的工作效率。
5、企業消防管理人員素質較低。中小規模企業為求得企業經濟效益的最大化,在生產、管理成本上追求最小化,在企業管理和人員配備上往往一個人身兼數職,導致消防管理有人負責,但無人落實,企業管理者往往只重視防盜、防破壞、防員工傷亡等顯性安全問題,而忽視最重要的防火這一安全問題,員工多數是流動人員,素質參差不齊,文化水平普遍低,且上崗前基本未經過安全培訓,根本不知道單位生產過程中的火災危險性,不懂得工藝流程,不熟悉操作規程和安全注意事項,往往因違章操作造成火災事故,而事故發生后,他們不會使用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也不懂得正確的逃生方法,以致小火釀成大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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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型企業消防自管中存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