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起,由市設計院、市公安局消防局主編的《重慶市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簡稱《防火規(guī)范》)在市城鄉(xiāng)建委網(wǎng)站(www.ccc.gov.cn)上征求意見。該征求意見稿要求,六種場所應設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
應設報警系統(tǒng)的六種場所分別是:一類高層公共建筑(醫(yī)院、高度超過50米的建筑等);二類高層公共建筑(建筑高度不超過50米的教學樓、旅館等)內建筑面積大于50平方米的可燃物品庫房和建筑面積大于500平方米的營業(yè)廳;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凈高大于2.6米且可燃物較多的夾層,凈高大于0.8米且有可燃物的悶頂或吊頂內;大、中型電子計算機房及其控制室、記錄介質庫,特殊貴重或火災危險性大的機器、儀表、儀器設備室、貴重物品庫房,設置氣體滅火系統(tǒng)的房間;設置機械排煙、防煙系統(tǒng)、雨淋或預作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固定消防水炮滅火系統(tǒng)等需與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聯(lián)動的場所。
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建筑,從建筑首層起算的第一個避難層(間)應設有消防救援窗。消防救援的外窗(陽臺)應有明顯標識,窗口下沿距室內地坪不應大于1.2米,開啟凈尺寸不得小于0.80米×1米。
《防火規(guī)范》還要求,高層居住建筑的商業(yè)服務網(wǎng)點、物管等管理用房均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高層建筑中凈高大于8米的門廳、多功能廳、會議廳、餐廳、中庭等大空間人員密集場所,應設置大空間智能滅火系統(tǒng)或固定消防水炮滅火系統(tǒng)。
對于娛樂場所所處樓層,《防火規(guī)范》也有規(guī)定:劇場、電影院、禮堂不應設置在地下二層及以下樓層。歌舞廳、錄像廳、夜總會、卡拉OK廳(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廳)、游藝廳(含電子游藝廳)、桑拿浴室(不包括洗浴部分)、網(wǎng)吧等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不含劇場、電影院)應布置在首層、二層、三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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