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四川省森林防火條例(草案)》定稿會在成都召開。
就《條例(草案)》涉及森林火災預防、撲救、災后處置、法律責任等內容進行了逐條逐段審定,突出了依法治火的立法理念,強調了“以人為本,綜合治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立法思想,增強了立法的針對性、適用性和可操作性。
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員史志倫、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田萬國、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員張力、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黃智剛、林業廳廳長堯斯丹、副廳長馬平、專職副指揮長龍先華等領導出席會議,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二處、林業廳法規處、防火辦相關負責同志參加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