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強消防宣傳。要組織建設方、施工方、監理方負責人開展消防安全培訓,從重特大火災事故入手,詳細地告知使用易燃的彩鋼板搭建臨時建筑的火災危險性,同時要要求這些單位必須開展工人消防安全培訓,講解用火、用電、用氣、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知識。對發現的使用易燃彩鋼板搭建臨時建筑的,通過當地電視臺、報紙等媒體,向社會曝光,邀請社會共同參與監督。對于發生火災的,嚴厲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2、加強執法力度。發現違章搭建的彩鋼板臨時建筑,嚴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規要求進行臨時查封或責令拆除。與建設方、施工方、監理方簽訂消防安全責任狀,把嚴禁使用不符合消防要求的彩鋼板搭建臨時建筑寫進責任狀,把消防安全責任落實給他們,讓他們自己擔負起責任。對仍然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彩鋼板搭建臨時建筑的,消防部門一方面可以提請政府組織聯合執法行動,另一方面提請政府不予發放施工許可證等,切實從行政手段上形成強大的壓力。
3、加強源頭管理。要從源頭上杜絕采用聚氨酯夾芯板、聚苯乙烯(EPS)夾芯板(泡沫)夾心彩鋼板材料搭建臨時建筑。在在建工程消防備案時,我們應明確告知不應采用泡沫夾心彩鋼板作為建筑搭建材料,采取防火性能A級彩鋼板,如采用巖棉夾心彩鋼板。作為消防部門要對在建工地進行消防檢查,逐一登記造冊,要與住建、安監等職能部門開展聯合排查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