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體滅火系統的分類
1.按滅火劑輸送途徑分類
(1)管網滅火系統
滅火劑從貯存容器需經由管網(干管及支管)輸送至噴放組件(噴嘴)才能實施噴放的氣體滅火系統。其中一套滅火劑儲存裝置只保護一個防護區或保護對象的滅火系統為單元獨立系統;而用一套滅火劑儲存裝置保護兩個及兩個以上(≤8個)防護區或保護對象的滅火系統為組合分配系統。
(2)柜式滅火裝置
按一定的應用條件,將滅火劑貯存容器和噴放組件等預先設計、組裝成套且具有聯動控制功能的滅火系統。如柜式七氟丙烷滅火裝置、柜式三氟甲烷滅火裝置。
(3)懸掛式氣體滅火裝置
由滅火劑貯存容器、啟動釋放組件、懸掛支架(座)等組成可懸掛或壁掛式安裝,能自動或手動(電氣啟動或機械應急啟動)啟動噴放氣體滅火劑的滅火裝置。
2.按滅火劑品種分類
(1)鹵代烴類(化學滅火劑)滅火系統:
七氟丙烷滅火系統(HFC-227ea)
三氟甲烷滅火系統(HFC-23)(出于環保要求,現已停用)
(2)鹵代烷類(化學滅火劑)氣體滅火系統:
鹵代烷1211滅火系統(我國已于2005年停止生產1211滅火劑)
鹵代烷1301滅火系統(我國承諾2010年停止生產1301滅火劑)
(3)純天然氣體類滅火系統:
IG-541(N2、Ar、CO2混合氣體)滅火系統
IG-100(N2)滅火系統
IG-55(N2、Ar混合氣體)滅火系統
IG-01(Ar)滅火系統
CO2(二氧化碳)滅火系統
3.按保護范圍分類
(1)全淹沒滅火系統
滅火劑在規定噴放時間內使整個防護區密閉空間達到設計滅火濃度。各類氣體滅火劑均適用于此系統。
(2)局部應用滅火系統
以設計噴射率向具體保護對象噴放滅火劑,并持續一定時間。CO2是唯一可用于全淹沒滅火系統也可用于局部應用滅火系統的氣體滅火劑。
4.按滅火劑儲存壓力分類
(1)高壓系統
滅火劑儲存壓力為15.0MPa、20.0MPa的氣體滅火系統。如:IG-541、IG-100、IG-55、IG-01滅火系統等。由于20.0MPa的氣體滅火系統設備成本過高,缺乏經濟性,一般不采用。
(2)中低壓系統
滅火劑儲存壓力為2.1MPa、2.5MPa、4.2MPa、5.6MPa、5.7MPa的氣體滅火系統。如低壓二氧化碳、七氟丙烷、高壓二氧化碳等滅火系統。
因為高壓CO2滅火系統是指滅火劑在常溫下加壓液化儲存(20℃時儲存壓力為5.5MPa)的二氧化碳滅火系統,低壓CO2滅火系統是指滅火劑在-18℃~-20℃低溫下液態儲存(-18℃時儲存壓力為2.1MPa)的二氧化碳滅火系統,所以它們二者均屬于中低壓氣體滅火系統范圍。
5.按氣體滅火劑輸送壓力的來源及形式分類
(1)內貯壓式滅火系統
滅火劑在瓶組內采用驅動氣體(一般為N2)進行加壓貯存,系統動作時滅火劑靠瓶內的充壓氣體進行輸送的系統。如常見的七氟丙烷滅火系統。
(2)外貯壓式滅火系統
系統動作時滅火劑由專設的充壓氣體(一般為N2)瓶組按設計壓力對其進行充壓的系統。
(3)自壓式氣體滅火系統
滅火劑無需充壓而是依靠其自身飽和蒸汽壓力進行輸送的滅火系統。如三氟甲烷滅火系統,IG-541滅火系統、IG-100滅火系統、IG-55滅火系統、IG-01滅火系統、二氧化碳滅火系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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