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需要20個工作日的建筑消防安全審批流程,現在只需10個工作日。去年3月份,東莞市被確定為廣東消防審批改革工作試點,東莞市公安消防局主動破除長期以來形成的不愿放權、不舍放權、不敢放權的固有思想,通過主動提高審批效率、提供咨詢服務和技術指導等方式,使得消防審批效率提升一倍,得到公安部肯定。
消防行政審批“一分為二”
據介紹,在試點改革之前,消防部門是消防行政審批和審查“一手抓”。從去年10月開始,東莞把消防行政審查和技術圖紙審批“一分為二”,依托社會技術機構,對建筑安全進行審查,通過后再由消防部門審批。
技術審查和行政審批分離之后,東莞市公安消防局行政審批的效率也得到了有效提升,原來要20個工作日,現在只需要10個工作日內就可完成行政審批,比原來縮短一半以上,大大方便市民。
“消防審查權限放出去之后,不等于不管,而是轉變觀念,依靠社會辦消防,將無限責任歸為有限責任。”省消防總隊總隊長牛躍光表示,消防部門要主動放權,充分利用社會資源,進行放權。
打消顧慮培育審圖機構
消防行政部門管理審批、市場技術機構審查圖紙,這是東莞推行消防設計技術審查與行政審批分離、提高行政效率的大好事。但記者調查發現,部分審查機構“不愿審、不會審、審不好”。在這種情況下,東莞市公安消防局一直將培育審查機構工作作為重中之重。
“我們的顧慮主要有三方面,過去只審查規范強制性條文,現在要求對所有條文進行審查,增加了工作量;按照分離制度的要求,消防部門依據審查機構的審查報告出具行政審批文件,萬一建筑物存在安全隱患,可能會增加我們的法律責任風險。” 審查機構負責人告訴記者,“審查的收費標準也不增加,沒有為企業增加負擔。”
為此,東莞市公安消防局聯合住建部門多次與審查機構溝通協調,重點向企業說明兩個問題:一是承接消防技術審查后,以前住建部門監管較少的裝修、改建工程等也按規定審查施工圖,在消除監管盲區的同時也將增加審查機構的業務量和營業收入;二是依據現行的法律法規,消防行政審批由公安消防機構負責,主要法律責任由消防部門承擔,消除了審查機構關于法律責任的顧慮。
為了保證審查質量,市公安消防局還制定了《建設工程施工圖消防設計文件審查規則》,要求審查機構在原有程序基礎上,重新設定消防設計審查流程,按照審查規則對消防圖紙的各個專業內容進行審查,增設技術復核環節進行綜合把關,規范了技術審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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