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展廣泛調研。
可以由總隊抽調防滅火專家成立專門工作小組,對轄區范圍內大型及特殊建設工程進行廣泛調研,摸清底數,對建筑類型進行梳理,分門別類,定期分析問題,提出消防設計對策。
(二)積極應用先進的裝備和技術。
根據不同的建筑形態,采用不同的先進裝備,如超高層密集區域設置特勤和航空消防合用站,配置消防直升飛機和撲救超高層建筑的登高消防車;大型石油庫滅火救援時采用遠程供水系統,使用超大流量消防水炮;軌道交通工程以及大體量地下建筑配置路軌兩用和路虎等地下建筑專用消防車;公路特長隧道配置消防摩托車和排煙消防車等便于初期火災撲救的裝備;在舟山、寧波等沿海加強海上消防站建設,配備消防艇等裝備用于懸水島油庫和設在海上等建筑的火災撲救。同時,要加強先進技術在大型及特殊建設工程中運用,如在地鐵、隧道中加強高壓細水霧系統的應用;在地鐵、隧道和大型油庫中加強光纖感溫火災報警檢測系統運用;在超長高速公路隧道采用特殊燈光帶分成若干個短隧道,緩解視覺疲勞,保證行車安全;在超高層建筑、地下建筑中推廣新型防火材料的應用;在大型商業建筑的“中庭”、“內天井”等區域推廣自動可開啟天窗。推廣電氣防火限流式保護器的使用,彌補傳統電氣火災監控設備存在短路限流保護時間長,受短路后沖擊大等缺陷,提高監控電氣火災效率。
(三)制訂完善的滅火救援預案。
加強消防特勤隊伍建設,強化特種器材設施裝備配備,開展針對大型及特殊建設工程滅火救援行動的模擬和適應性訓練,形成大型及特殊建設工程滅火救援的骨干力量。研究制定處置火災狀態下各類突發事件的預案,提高滅火救援人員在高溫、濃煙、有毒等條件下的作戰能力,規范相應處置程序。經常提請政府組織多部門聯合實戰演習,有效提高滅火救援能力。
(四)制訂高于國家標準的消防安全要求。
在調研和實地考察基礎上,可以通過制訂地方標準或聯合省建設廳下發規范性文件的形式,在以下幾個方面制訂高于現行規范的消防安全標準。一是平面布置問題。盡量限制地下2層及以下作為商業開發空間;限制地下空間作為娛樂場所使用;禁止地下2層及以下作為娛樂場所使用;增加下沉式廣場在疏散和滅火救援中的應用;盡量限制防火隔間和避難走道在超過2萬平方米分隔中的使用。二是消防車道和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設置問題。根據目前消防部隊實際裝備配備,適當提高消防車道和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的標準,對于一些超大型商業建筑應通過設置內天井和屋頂可開啟天窗進行防火分隔,并要求設置進入建筑物的消防車道,保證能在內天井或可開啟天窗下進行滅火作業。三是滅火救援口設置問題。大型商業綜合體內部一般設置機械排煙,符合規范要求后不再設置自然排煙窗,導致外立面均為廣告牌,發生火災難以進行有效撲救,可以在每個防火分區考慮設置滅火救援口,并設置在不同的外墻面。四是疏散通道的做法。疏散通道的凈寬度不應小于1.4m,兩側應采用固定黃色標線,疏散走道上應設置能保持視覺連續性的疏散導流標志,當疏散導流標志遇到的門不是疏散出口或安全出口時,宜在該處的地面連續指示。五是消防設施的配置問題。如不同使用功能噴淋采用不同報警閥控制,有條件的區域采用快速響應噴頭等;六是內部裝修材料問題??梢砸蟠笮徒ㄖ膬炔垦b修材料應為不燃或難燃材料。
(五)開展性能化評估和性能化設計技術應用。
建筑性能化防火設計能夠為設計人員提供一個創新的平臺,能夠使大型化、復雜化、具有特殊使用功能的建筑消防設計方案更加科學、合理。從長遠來看,建筑性能化防火設計無論是應對現代建筑的紛繁復雜、現代工程技術的日新月異,還是在其實踐過程中顯現出的系統性、科學性、合理性的拓展空間,都是傳統消防設計無法比擬的,是解決復雜的建筑消防安全技術問題的必然趨勢。
(六)落實日常管理和人員培訓制度。
消防設施損壞的主要原因,大多由于管理不善引起的,因此要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大教育、培訓力度,制作自防自救預案。如禁止吸煙;提高巡查、檢查的頻次;提高消防設施專項檢查和檢測的頻次;控制可燃、易燃裝修材料;電(氣)焊等動火管理;用火、用電、用氣管理;定期組織疏散逃生演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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