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水霧的應用條件和要求
1、細水霧滅火系統儲水容器應充裝潔凈淡水。(一般采用工業蒸餾水或經過處理的可飲用水)
2、防護區結構及門、窗的耐火極限不應低于0.50h,吊頂的耐火極限不應低于0.25h。(這是為了防止防護區外的火災蔓延到防護區內,因此要求防護區的隔墻和門窗等應有一定的耐火極限。同時要求在發出火警至滅火的一段時間內,建筑構件不會受到損壞,以確保防護區的密閉性,不會造成滅火劑流失,影響滅火效果。)
3、細水霧滅火系統啟動前,所設的通風機、排煙機、送風機及其管道中的防火閥、排煙防火閥應自動關閉。人員確認滅火后宜啟動排煙機排煙。(這是因為向一個正在通風的防護區釋放細水霧滅火劑,滅火劑隨著排出的空氣很快流出防護區,使防護區內達不到設計的滅火劑要求,嚴重影響滅火效果;另外,防護區的火災還有可能通過風道蔓延。)
4、細水霧系統噴霧滅火前,必須切斷可燃、助燃氣體的氣源。(這是為了避免火災擴大,防止淡化滅火劑噴射強度,影響滅火效果。)
5、在噴嘴頭與保護對象之間噴頭噴射角范圍內不應有遮擋物。(這是因為在噴頭射流的范圍內存在遮擋物,會嚴重影響噴射效果,以致影響滅火效果。)
6、防護區的門應采用防火門,向疏散方向開啟,并能自動關閉。(這是為了防止在緊急情況下門打不開,影響人員疏散。同時要求人員疏散后門能自動關閉,以利于防護區內細水霧滅火劑保持一定的滅火噴水強度,防止滅火劑流失,影響滅火效果。還可避免因某種原因而被困在防護區的人員,能從防護區內將門打開順利撤離。防護區自動關閉門的設計,強調當門關閉后,在如何情況下都能從防護區內部打開。)
7、細水霧滅火系統設備應設置在環境溫度4-50℃的專用設備間內。(這是因為溫度太低水會結冰,溫度過高會使儲罐內的水溫升高,產生汽化和熱交換,并可能產生水垢影響水質。設置在專用房間是使滅火系統設備避免受到惡劣天氣條件的影響或遭到其它機械損害。同時便于人員管理和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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