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廠里,防火防爆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安全工作,一旦發生火、爆炸事故,會給職工、工廠帶來嚴重后果。因此不僅要求工廠各級領導和從事具有火災、爆炸危險工藝的職工做好防火防爆工作,也要求每個職工都應做好這項工作。每個職工都必須掌握防火防爆的安全基礎知識。
1、常見的火災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
由于行業的性質、引起事故的條件等因素不同,工廠火災、爆炸事故的類型也不相同,但常見的火災、爆炸事故,從直接原因來看,主要有如下幾種:
(1)吸煙引起的事故。
(2)使用、運輸、存儲易燃易爆氣體、液體、粉塵時引起的事故。
(3)使用明火引起的事故。有些工作需要在生產現場云動用明火,因管理不當引起事故。
(4)靜電引起的事故。在生產過程中,有許多工藝會產生靜電。例如,用汽油洗滌、皮帶在皮帶輪上旋轉磨擦、油槽在行走時油類在容槽內晃動等,都能產生靜電。人們穿的化纖服裝,在與人體摩擦時也能產生靜電。
(5)電氣設施使用、安裝、管理不當引起的事故。例如,超負荷使用電氣設施,引起電流過大;電氣設施的絕緣破損、老化;電氣設施安裝不符合防火防爆的要求等。
(6)物質自燃引起的事故。例如煤堆的自燃,廢油布等堆積起來引來引起的自燃等。
(7)雷擊引起的事故。雷擊具有很大的破壞力,它能產生高溫和高熱,引起火災爆炸。
(8)壓力容器、鍋爐等設備及其附件,帶故障運行或管理不善,引起事故。
2、防止火災的基本措施
燃燒必須同時具有下列三個條件:
①有可燃物質。不論固體、液體或氣體,凡能與空氣中的氧化劑起劇烈反應的物質,均稱為可燃物質。有些可燃物質是由單一的元素組成的,如碳、氫、硫、鉀等;還有些可燃物質是由若干元素組成的化合物,如木材、紙張、汽油、酒精、苯、丙酮、乙炔等。
②有助燃物質。凡能幫助和支持燃燒的物質都稱為助燃物質。如空氣(氧氣)、氫氣、及氯酸鉀、高錳酸鉀等氧化劑。
③有能導致燃燒的能源。指能引起可燃物燃燒的能源。熱能、光能、電能、化學能和機構能等都可起到火源的作用。如明光、撞擊、電火花、熾熱物體、自然發熱、聚焦的日光、金屬鈉遇水產生化學能,會自動燃燒、爆炸等。
上述燃燒的三要素,必須同時具備。即燃燒的發生,除了必須有可燃物質與助燃物質同時存在之外,還必須要有導致著火的火源。
(2)防火的基本措施
①消除著火源:如安裝防爆燈具、禁止煙火、接地、避雷、隔離和控制溫度等;
②控制可燃物:以難燃或不燃材料代替可燃材料;防止可燃物質的跑、冒、滴、漏;對那些相互作用能產生可燃氣體或蒸氣的物品,應加以隔離,分開存放;
③隔絕空氣:將可燃物品隔絕空氣儲存,在設備容器中充裝惰性介質保護。
3、防止爆炸的基本措施
爆炸是物質在瞬間以機構功的形式釋放出大量氣體和能量的現象。
(1)化學性爆炸必須同時具備以下3個條件:
①存在可燃物質,包括可燃氣體、蒸氣或粉塵;
②可燃物質與空氣(或氧氣)混合并且在爆炸極限內,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③爆炸性混合物有火源的作用。對于任何一種可燃氣體(蒸氣)的爆炸性混合物有火源的作用。對于任何一種可燃氣體(蒸氣)的爆炸性混合物,都有一個最小引燃能量,低于這個能量,混合物就不會發生爆炸。
(2)防爆的基本措施
防止化學性爆炸3個基本條件的同時存在,是預防可燃物質化學性爆炸的基本理論。
①通過充入惰性介質,排除容器或設備管道中的可燃物防止開成爆炸的基本理論。
②防止可燃物的泄漏,特別是大量泄漏。
③嚴格控制系統的含氧量,使其降到某一臨界值(氧限值或極限含氧量)以下。
④采取監測措施,安裝報警裝置。
⑤消除火源。
4、消除靜電的基本措施
由靜電引起火災、爆炸事故在生產中也是經常發生的,因此靜電是火災爆炸的重大隱患,應當引起注意。
(1)靜電的產生
工業生產和生活中的大多數靜電是由于不同物質的接觸或分離或相互摩擦而產生的。例如,生產工藝中的擠壓、切割、攪拌、噴濺、過濾等都會產生靜電。
(2)消除靜電的基本措施
①靜電接地。用來消除導電體上的靜電;
②增濕。提高空氣的濕度以消除靜電荷的積累;
③加抗靜電添加劑。采用此方法時,應以不影響性能為原則,還應注意防止某些添加劑的毒性和腐蝕性。
④使用靜電中和器。
⑤工藝控制法。指從工藝上采取適當的措施,限制靜電的產生和積累。
5、滅火措施
(1)報警
(2)限制火災和爆炸蔓延
一旦發生火災,應防止形成新的燃燒條件,防止火災蔓延,如設置防火裝置、在車間或倉庫里筑防火墻或建筑物之間留防火間距等。
(3)滅火方法
①窒息法:即隔絕空氣,使可燃物質無法獲得氧氣而停止燃燒;
②冷卻法:即降低著火物質溫度,使之降到燃點以下而停止燃燒;
③隔離法:將正在燃燒的物質,與燃燒的物質隔開,中斷可燃物質的供給,使火源孤立,火勢不能蔓延。
滅火過程中,往往需要同時采用上述三種方法,才能將火災迅速撲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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