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天下網訊:在國務院辦公廳《消防工作考核辦法》頒發實施之際,公安部負責人就學習貫徹考核辦法有關問題,接受了《法制日報》記者采訪。
問:請您介紹一下考核辦法出臺的背景和意義。
答:消防工作事關公共安全、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近年來,在黨中央、國務院和地方各級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我國消防工作取得了顯著進步。但隨著我國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各類致災因素大量增多,火災風險和防控難度不斷加大,較大火災事故時有發生,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失。總體上看,公共消防安全基礎建設與經濟社會發展不相適應,消防安全保障能力與人民群眾的安全需求不相適應,公眾消防安全意識與現代社會管理要求不相適應的問題還比較突出。
消防工作涉及面廣、社會性強,從根本上解決制約消防事業發展的突出問題,關鍵是政府消防安全責任制是否得到有效落實。為此,從去年下半年開始,公安部會同國務院辦公廳起草了考核辦法稿,經征求中央組織部、中央綜治辦、發展改革委、監察部等14個部門和31個省級政府意見,反復修改完善,形成了考核辦法送審稿。國務院辦公廳征求中央組織部等14個部門和國務院法制辦意見后,2月26日正式印發考核辦法。
問:考核辦法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答:考核辦法共12條,明確了考核原則、對象、方式、等級和結果運用、責任追究等具體要求,并從火災預防、消防安全基礎、消防安全責任三個方面分解細化了16大項、48個小項考核計分內容。其中,火災預防30分,包括消防安全源頭管控、火災隱患排查整治、火災高危單位監管、建筑工地和建筑材料消防管理、消防教育培訓等五個方面內容;消防安全基礎30分,包括消防法律法規體系、消防科研和信息化、公共消防設施、多種形式消防隊伍、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管理、滅火應急救援等六個方面內容;消防安全責任40分,包括政府領導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單位主體責任、經費保障和責任追究等五個方面內容。
問:如何組織實施消防工作考核?
答:根據考核辦法規定,考核工作由公安部牽頭,會同中央綜治辦、發展改革委、監察部、民政部、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文化部、安全監管總局組成考核組,每年4月底前對各省級政府上一年度消防工作完成情況進行實地考核。考核通過聽取匯報、查閱資料、座談走訪、暗訪調查等方式,按照考核計分表和實施細則逐項細化并進行量化評分。
問:考核等級是如何劃分的?
答:考核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考核得分90分以上為優秀,80分以上90分以下為良好,60分以上80分以下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為突出防控大火,實行倒扣分,每發生一起重大亡人火災責任事故扣20分,不得評為“優秀”等級;發生特別重大亡人火災責任事故直接認定為“不合格”。
問:考核辦法對考核結果的運用方面有哪些要求?
答:考核結果經國務院審定后,由公安部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和有關部門進行通報,并作為對各省級政府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對考核結果為優秀的予以表揚,有關部門在相關項目安排上優先予以考慮。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應在考核結果通報后一個月內,提出整改措施,向國務院作出書面報告。
問:貫徹落實考核辦法要做好哪些工作?
答:貫徹落實考核辦法是一項長期任務,各地、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充分利用各類宣傳載體,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考核辦法的重要意義、基本要求和主要內容,在全社會大力營造學習、宣傳和落實考核辦法的濃厚氛圍。要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消防工作實際,制定出臺配套的消防工作考核辦法,建立完善考核評價體系和責任追究制度,進一步推動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要結合貫徹《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認真梳理近兩年來消防工作情況,對照考核辦法逐項進行自查,采取切實有效的工作措施,確保本地區“十二五”消防規劃落到實處。根據考核辦法要求,公安部擬于明年初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省級政府消防工作首次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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