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針對火鍋店的火災危險性應采取的改進措施
1、嚴格消防審批程序,從先天上消除火災隱患。
公安消防部門要嚴格按照消防技術規范嚴把關,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明確各自職責范圍,切實做好消防設計、審核和驗收,杜絕建筑的先天性消防安全隱患。所以,為切實排除先天隱患,火鍋店在驗收前就應該加強消防設施的裝配,在建筑中除了安裝室內消火栓、消防水池外,還要按照規范設計火災自動報警、自動噴淋滅火和防煙排煙系統等設施。
2、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增強人員消防意識。
規范的防火設計、完善的消防設施,是防火的前期條件,但要預防火災發生,將火患降到最低,關鍵還在于后期的管理以及人們的防患意識。“防患于未然”最為關鍵,再好的消防設施,不加強維護保養,關鍵時候發揮不出應有的作用,也只能成為擺設。確保消防設施的完好有效,是防止火勢蔓延,降低火災損失的最后一道防線。所以火鍋店,一是要建立消防崗位責任制。必須確定一名負責人主管消防工作,普及消防知識。對防排煙、安全疏散、電氣、報警、滅火等各種設施,要分片包干,明確職責,定人管理。二是要在建筑物的防火間距內不準搭蓋任何建筑物,避免防火間隔不起作用。三是對火鍋店內的消防設施,每個季度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如發現問題立即落實整改。五是加強火鍋店的內部管理,樓梯間、走道上不準堆放雜物,疏散門不準封鎖,避免發生火災時逃生受阻,造成不必要的傷亡。
3、加強監管,因地制宜推行火鍋店的“戶籍化”管理。
針對火鍋店消防安全問題的“復雜”、“多樣”特質和易發生惡性火災事故的實際情況。常態監管上,在建立并完善火鍋店的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檔案的基礎上,實行場所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報告備案制度和消防安全自我評估報告備案制度,各級消防監督人員可按照人員密集場所場所“戶籍化”管理所形成的“身份證”開展檢查,防止失控漏管。動態監管上,應嚴格實行消防安全分類預警監督,以社會管理方發現的火災隱患為信息源,依托“戶籍”系統進行篩選和分級預警,各級消防監督人員根據預警信息,及時進行核查并督促整改,并對隱患尚未整改完畢的建筑進行常態警示,同步提醒消防監督人員、建筑業主、整改責任單位,直至隱患消除。通過常態監管和動態監管雙管齊下,可從“面”上實現對人員密集場所監管的全覆蓋,從“點”上實現了隱患定位督改,確保了監督到位、執法到位。
4、做好消防宣傳工作,努力構建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
消防部門要結合正在開展的“四個能力”建設,對火鍋店的職工要進行消防安全培訓,使之熟悉建筑內逃生的疏散通道,掌握建筑內消防設施的使用方法。對用火、用電、用氣的操作人員,必須要進行專業培訓,堅持持證上崗,切實提高他們的消防安全意識,自覺做好防火工作。
5、加強冬季防火工作。
消防部門積極召開冬季防火會議,通過視頻短片加強宣傳,要求參訓人員要牢牢掌握防火、滅火等基本消防技能和逃生的技巧和常識,進一步增強員工自身的消防安全意識,經營者也應對店員加強管理,定期進行安全培訓,配合消防部門進行安全演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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