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關于物業消防安全管理的幾點建議
一是完善責任體系,引導物業管理健康發展。
房管部門作為物業管理活動的主管部門,應當嚴格履行對物管部門的審批、管理等職責,對于不盡責的物業應采取更換或直接吊銷資質的方式加強監管。同時,建立公安、規劃、消防等相關部門聯動執法和信息通報機制,如小區停車位的數量、防火間距等要提前規劃。充分發揮社區居委會、業主委員會的作用,及時發現和協調解決工作難題。房管部門可將物管履行消防安全責任納入企業信用檔案和資質評定,形成物業服務企業消防安全監管長效機制。
二是把好關口,創新物業消防安全管理。
加強對物業服務協議和物業服務合同的審核,把物業管理提請介入作為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前置條件,對于公共消防設施不完善,消防通道缺少(有消防登高作業面的必須做好標識)的小區或辦公樓,不得委托物業管理。房地產開發公司與物業服務公司辦理移交手續時,要將消防設施器材納入進去,明確消防設施的維護責任。要將涉及消防設施維修改造、道路建設等方面的內容納入公共維修資金范疇,解決物管企業收錢難、用錢難的問題。
三是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廣大群眾的消防安全意識。
要充分發揮物業管理工作的優勢,利用宣傳欄、張掛宣傳橫幅等形式,向廣大業主宣傳消防法律法規,普及消防安全知識,提高他們的消防安全意識和消防法制觀念。要規勸居民自行清理樓道雜物,堅決杜絕堵塞消防通道、安全出口以及夜間私家車占用消防車道和登高作業面現象,建立良性的居民防火工作機制,進而提高廣大群眾自防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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