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個世紀,我國的消防事業包括消防科技和器材產業等都有大幅度的進步。但是,我們的發展還落后于世界先進水平,不能適應國家現代化建設的需要,面對大規模的石油化工火災、易燃易爆危險品火災、高層建筑和大空間建筑火災、地鐵和地下街火災,現有的消防無論是技術與知識,還是裝備與能力均感力不從心。我們必須奮發圖強,迎頭趕上,研究確立更為適合市場經濟的消防產業的經營理念,明確消防產業的發展方向,建立更加完善的消防體制,加速消防產業的改造、整合,以適應新世紀消防事業發展的需要。根據我的調查,與搜尋資料,我覺得應從如下幾方面努力:
一、制定現代化的消防規劃,加強城市消防基礎建設。
由于城市的特點之一是非常集中,是政治經濟科學技術中心,發生火災,往往經濟損失大,人員傷亡多,政治影響大,給居民帶來災難,影響社會安定,因此,制定新時期消防規劃,加強城市消防基礎建設是新世紀消防產業發展的首要問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章第八條"城市人民政府應當將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車通道、消防裝備等內容的消防規劃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并負責組織有關主管部門實施。公共消防設施、消防裝備不足或者不適應實際需要的,應當增建、改造、配置或者進行技術改造。"的規定及城市規劃法第十五條規定,結合本地城市的實際情況,對消防基礎設施存在的問題作出統籌規劃,積極加以解決。對城區的棚戶區,城區設置的集市貿易市場等地域,消防設施簡陋、消防通道阻塞、水源缺乏及因城市規模擴大、原有消防基礎設施不相適應的突出問題,要作為重點,進行調整解決。
二、消防管理的社會化和法制化將要進一步發展。
按照依法治國的方針,建筑防火必須嚴格依法進行。一方面適應依法強化城市消防工作的需要,以國家現有的消防法規為依據,針對深化改革和生產發展,新形勢中出現的問題,制訂一些地方性消防規章。另一方面要深入解決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問題,把城市消防工作真正建立在法治化、規范化的基礎上。消防管理不僅要覆蓋各個地區和千家萬戶,而且要深入到各種性質和類型的企業,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的各個領域,以及對外經貿合作交流等涉外活動中。在對外進一步開放,各種國際交往日益增多的情況下,我國消防管理的社會化將與國際社會發生更加密切的聯系,特別是加入WTO之后,更是如此。為此,注視國際消防動態,了解外國消防法規和消防管理,研究解決涉外消防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對于我國各個開放地區和有關部門、單位來說是十分必要的。消防管理的社會化與法制化是不可分割的,我國消防工作要進一步走上法制化的軌道。各種消防法規的制訂和修訂,消防法規的宣傳教育和貫徹執行,消防法制隊伍的建設等都有待于進一步加強,從而為消防產業的有序發展提供必不可少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