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設備聯動控制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
(一)消防設備供電
建筑物中火災自動報警與消防設備的聯動控制系統的工作特點是連續、不間斷。為了保證消防系統供電電源的可靠性,應設有主供電電源和備用直流供電電源。消防自動監控系統的主供電電源應是專用電源,以保證設備可靠運行。
(二)備用電源自動投入
當主供電源發生故障時,備用電源自動投入,確保消防聯動設備正常工作。
(三)消防設備的聯動實現
根據《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高層建筑的控制中心報警系統應具有室內消火栓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防排煙系統、鹵代烷滅火系統、防火卷簾門、警鈴等聯動控制功能。當火災發生時,能夠有效地發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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