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天下網訊 4月24日下午,南充一家具廠因消防設施配置不符合標準,在南充市公安消防支隊順慶區大隊領到6000元罰單。
為深刻吸取湖北襄陽“4.14”火災事故教訓,深化火災防控工作,4月16日,順慶消防大隊對轄區人員密集場所進行了消防安全檢查。檢查組在對順慶區新建牌坊灣村一家具廠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時,發現該家具廠滅火器配置不符合標準。該家具廠主要生產家具、辦公用品等,有生產車間、庫房1200平方米,生產、生活區域沒有完全分開,且廠區內滅火器配置不夠,如果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廠區及周邊住戶的消防安全。為此,消防監督執法干警耐心向該場所負責人詳細宣講了相關消防法律法規,當即責令該場所負責人進行整改。隨后,大隊監督人員通知該廠負責人及相關人員到大隊接受詢問,大隊對該家具廠消防設施配置不符合標準的違法行為進行了證實,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對該家具廠作出了罰款六千元人民幣的行政處罰決定。
據悉,該家具廠負責人王某已前往商業銀行繳納罰款,該場所正在積極對存在的火災隱患進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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