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安全疏散設施
(1)消防電梯:機房與井道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5小時的墻分隔,井底有排水設備,有消防隊專用的操縱按鈕,底層前室面積不小于6平方米,并有直通室外的出口或經過長度不超過30m的通道。
(2)疏散樓梯:通往疏散樓梯的太平門為向外開啟的防火門,并有明顯的指示標志,樓梯間為封閉式,設有正壓送風和排風設施,每間客房內均有通向疏散樓梯的線路指示圖。
6.應急照明裝置
(1)應急照明裝置設在墻上或頂部。
(2)各營業場所、通道及疏散樓梯、消防電梯、消防監控中心、消防泵房、配電室和電話總機房均設有應急照明裝置,其最低照明不低于0.5勒克斯,照明供電時間不少于20分鐘,其中消防控制中心、消防泵房和配電室的照明應保持同正常狀態。
7.逃生面具
消防逃生面具要求環境溫度應為零攝氏度至40攝氏度,配備于賓館,飯店、辦公樓、商場、學校、幼兒園、醫院、影劇院、餐廳、公寓樓、住宅樓等場所,為突發火災時的逃生裝備。
8.消防車道
(1)酒店沿建筑物的兩個長邊設有消防車道,車道盡頭有回車道。
(2)消防車道寬度不少于3.5米,與酒店建筑物外墻之間的間距大于5米。
(3)消防車道下的管道和儲溝能承受大型消防車輛的壓力。
只有完善的消防措施,才能更好更有效地維護大家的人身和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