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天下報道:天然氣是一種易燃易爆的氣體,在汽車加氣過程中揮發出的天然氣,一旦遇到明火等,就容易引起火災、爆炸事故。然而,近日,重慶萬州一家加氣站卻擅自停用站內消防設施,被消防支隊罰款5000元。
當日,支隊執法人員對轄區易燃易爆場所進行檢查時,發現一家加氣站擅自停用消防設施。該加氣站屬重點防火單位,來往加氣的車輛較多,一旦突發火情,消防設施不能立即運行,極易引發重特大甚至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后果將不堪設想。其行為嚴重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八條之規定,執法人員當場對該加氣站下發了《責令改正通知書》,并對加氣站負責人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說明存在違法行為和火災隱患的嚴重性,督促負責人按照消防要求立即整改火災隱患,不能麻痹大意,杜絕火災事故發生。在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程序合法、適用法律正確的情況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依法對該場所以5000元罰款的處罰。單位負責人表示,以后將加大對消防法律法規的學習力度,努力提升自身和單位員工的素質,增強遵紀守法意識,避免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
通過對消防違法單位的依法處罰,有力震懾了消防違法行為和對火災隱患存有僥幸心理的單位,從而將火災隱患消除在了初始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