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器材的管理:
人,以負責本部的所有的消防器材的檢查、日常保養和與保安部的業務聯系,保安部將對各部的器材管理情況進行督導。
(1)酒店的消防設備、設施和消防器材,供滅火情況下搶救使用,必須處于良好狀態。
(2)消防設備、設施和器材,不準隨便挪用和移動他的位置。
(3)各部門對自己所管轄范圍內的消防設備、設施和消防器材,必須設專人管理,經常保持設備的完好和清潔,發現問題及時報安全部更換。
(4)工程部負責消防設備、設施的維修和保養,要設專人負責,并制定出檢查、保養方案,將設備、設施的運行狀態報安全部。
(5)樓內的防火樓梯、疏散通道,必須保持暢通,任何部門、任何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隨意堵塞。
(6)對于消防電器和消防機械設備的操作、保養由工程部負責培訓,設備的檢測由安全部、管理部門配合工程部完成。
(7)其他消防器材的操作、保養由安全部負責對管理部門進行操作等培訓,器材的檢測由該部門配合安全部完成。
(8)滅火器及時檢查,發現壓力不足的由管理部門和安全部檢查出的,及時報安全部辦公室打單維修。
(9)各部門區域的每月對分管的消防器材要進行擦拭,檢查保養一次。
(10)滅火器材不得挪做它用,保證完好,鉛封和保險銷不得損壞,滅火器不得丟失和移動放置位置等。
(11)各部門對自己所管轄范圍內的消防設施設備的臺帳進行管理。
l 消防器材的保養制度:
(1)消防設備如報警裝置、消防接合器維護機械部件、電器部件由工程部負責檢查,保安部配合,每半年檢測一次。
(2)消防水泵工程部應啟動運轉一次。
(3)消防水源供應能力應每年進行一次測定。
(4)消防接合器的接口及附件應每個月檢查一次;
(5)自動噴淋末端試水裝置及水流指示每兩個月進行試驗;
(6)防火卷簾每季度檢查一次,,保證其運行順暢。
(7)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要日常檢查和定期檢查相并:
1、每日檢查。值班人員每日應通過手動檢查裝置,檢查火災報警器的各項功能(如火警功能、故障功能、復位、消音)是否正常,有無指示燈損壞現象。值班人員應將每日檢查、
處理問題的情況記錄在日檢登記表上。
2、每周檢查。每周進行一次主備電源自動轉換試驗。
3、季度檢查與試驗:
1)分批對報警他測器進行試驗,發現有故障或失效的應拆除或更換,測試前應通知相關部門,以防造成不應有的恐慌和混亂。
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管網上的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等電動報警器裝置,應對報警功能試驗,看信號顯示是否正常。
3)備用電源進行1-2次充電放電試驗;1-3次主電源和備用電源自動轉換試驗,檢查其功能是否正常。
4)檢查備品備件、專用工具及加溫加煙試驗、對講機、手電等是否齊全,并處于安全無損完好。
5)直觀檢查消防用電設備的動力線,控制線、報警信號傳輸線、接地線、接線盒及設備是否處于完好無損狀態。
6)巡視檢查探測器、手動報警器按鈕和指示裝置是否準確,有無遺漏、脫落和丟失。
7)試驗火災廣播的功能是否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