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滅火器的配置場所內可燃物的貯存、生產、使用過程中的危險性、數量、火勢蔓延速度及撲救難度等因素確定為不同的等級,危險等級是選配滅火器的基本依據之一。
滅火器應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地點,且不影響安全疏散,滅火器設置應穩固,其銘牌必須朝外,手提式滅火器宜設置在掛鉤,托架或滅火器箱內,其頂部離地面高度不大于
1.5m;底部離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15m,滅火器不應設置在潮濕或有強腐蝕性的地點,如必須設置時應采取保護措施,滅火器不得設置在超出其使用溫度范圍的地點。
依據會館現有消防情況與設施結合地形位置,便于提取滅火器方案如下:
1、 按每個房間一瓶計算
2、 按每平方米和消防條件系數有無消防栓,3、 滅火系統等危險等級系數
4、 重點要害部位放置
5、不6、 易被客人發覺和便于提取,7、 眾所周知
8、 主要放于拐角、衛生間、空調機房、消防栓箱下。
9、為了節省不10、 必要的資金浪費,11、 平均設10平方米1個的原則。
一層預設48個滅火器
二層預設34個滅火器
三層預設37個滅火器
四層預設32個滅火器
車場預設10個滅火器,2個推車式滅火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