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地說,檢查的主要內容有:領導和群眾對消防工作的認識和重視程度;消防組織是否健全,在防火和滅火工作中能否發揮作用;各項防火安全制度訂立和執行情況;要害部位和重點工種人員是否有消防崗位責任制;過去有無火災及原因,現在改進情況;各種物資保管和儲存方法,有無爆炸、自燃起火的危險;電氣設備使用的情況,安裝是否符合安全規程;平面布局、建筑結構、水源、道路、安全疏散情況等,是否符合消防要求;用火裝置或設備的安裝使用以及管理情況;消防器材裝備的設置、管理和維修情況等。一下是消防檢查的基本內容十三條:
1、消防器材及消防系統的完好情況,各部門消防器材有無管好、用好和到期換藥,保證完整好用。
2、門衛對出入人員是否進行嚴格檢查,對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的人員是否把好關等。
3、 消防通道是否暢通。
4、 裝修是否符合《裝修管理規定》的要求。
5、 動火是否按規定辦手續,焊工操作是否符合操作規范,符合“八不”、“四要”、“一清”要求。
6、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儲存、管理、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儲存容器管道有無定期測試;有無跑、冒、滴、漏現象。
7、 使用液化石油氣爐或酒精爐,是否按照安全要求操作,擺放位置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8、 對煙火遺留火種是否注意和處理好。
9、 倉庫、貨物、物資分類及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規定,庫房內燈炮規定60W以下,燈距、堆距、堆放高度、通風、室溫是否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以及值班情況等。
10、 使用的電器是否合格,電器設備動力是否正常,有無超負荷動作,電線、電纜的絕緣有無老化、受潮、漏電;電動機有無空轉現象;防雷設備是否完好;有無亂拉電線情況。
11、 使用易燃品、油類等,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要求,以及殘留油氣、抹油布、紗布的處理情況。
12、 員工對消防知識的掌握程度。
13、做好檢查記錄、匯報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