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高層建筑、大面積建筑的增多,建筑消防安全引人關注。一些建筑單位雖按要求安裝了自動消防設施,但由于專業知識不足、安全意識薄弱,有的單位在設施日常管理和后期投入上比較薄弱,擅自關閉、停用、遮擋或拆除設施,對故障維修不及時等情況時有發生。因消防設施停用或存在隱患,今年以來就處罰154起。
為建立長效管理,有效增強建筑物抗御火災能力,消防部門開辟監管新途徑,提倡引入中介服務,把好維護保養關。消防部門要求,各設有消防控制室的單位、建筑面積10000平方米以上或高層建筑、地下工程、多產權建筑和公共娛樂場所,都要與消防維保服務中介機構簽訂維保協議,由維保中介機構定期上門檢修,優化機器性能,及時修復故障,中介服務公司必須擁有省建工局核發的專業資質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