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古代燧人氏發現了“鉆木取火”之后,火就被人們用來當做能源,而為人類帶來了文明;在此同時,卻也帶來了永無休止的災害,導致人類另一個重大禍源的開始。因此,火可以利人亦可以害人,就如同「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的道理。
隨著時代的進步,社會的變遷以及科技的發展,危險物品之使用頻率直線升高,引發火災的原因亦與日俱增。人們所居住的建筑物逐漸趨向高層化、地下化、大型化和密閉化,從事危險物品生產的工廠亦逐漸趨向集中化且比鄰住宅區,此等現象導致一個相同的結果,那就是只要一有火災發生,在極短的時間內,就會造成人身、性命和財物的重大損失。故身為現代人,應該多花費一點心思在火災危害的預防上。
民國八十年以來,國內發生死亡之火災案例經分析后,約略可看出火災造成死傷的因素有下列幾點:
1.缺乏基本的消防常識:人們對自己作息場所的火災預防及消防常識相當地薄弱,無法有效預防火災,及時消滅火災。
2.建筑物內之消防安全設備,不是未設置就是設置后未定期檢修:平時未保持消防安全設備在堪用狀況,火災時就無法發揮其早期警報、初期滅火、侷限火勢及輔助避難逃生等功能。
3.缺乏逃生的知識:缺乏消防常識及逃生的知識,火災時就會驚慌失措,逃生無門。
4.警覺性較差:尤其火災發生在夜間時,人們之警覺性較差,死亡的機率更高。
5.業主未做好防火管理工作:營業場所之業主未能做好完善的防火管理工作,因此事前無法預防火災發生,事發時無法有效協助疏導民眾逃生。
6.為什么會造成國民缺乏基本的消防常識、缺乏逃生的知識,警覺性較差等現象呢?這些都是跟國家教育有著直接的關系的。消防教育工作不到位,才造成了以上的原因。
由以上可知,目前國人非常忽視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又缺乏相關的逃生知識及消防技能。如果消防安全設備不足的營業場所及住家再放縱,未能加強防災知識的宣導及求生技能要領的掌握,那么死傷慘重的災情還會繼續在我們的周遭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