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為了確保全年火災形勢穩定,重慶渝北區委、區政府研究出臺措施,決定從即日起在全區范圍內開展“清剿火患”戰役,全面消除一般火災隱患,全力整治歷史遺留和重大火災隱患,堅決遏制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發生。
一是廣泛宣傳曝光,發動群眾舉報。渝北區委區政府要求《今日渝北報》和渝北電視臺等區級媒體要加大消防宣傳報道力度,“清剿火患”戰役期間每天都要有跟蹤報道排查整治、曝光重大火災隱患和典型火災案例的宣傳,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區消防支隊要建立火災隱患舉報投訴中心,向社會公告舉報內容、舉報方式,廣泛發動群眾查找舉報火災隱患。
二是實行“網格化”排查,建立“戶籍化”臺帳。渝北區以村(居)為單位劃分火災隱患排查整治網格,迅速調集安辦、派出所等專門力量,充分利用社區消防工作“三員”組織,對轄區內的“三合一”建筑和“九小場所”進行全面檢查。每個網格區公安分局和區消防支隊都明確了排查的人員、任務及工作責任,排查的每一棟建筑、單位或場所要建立“戶籍化”臺賬,填寫“火災隱患排查情況登記表”存檔備查,做到了單位場所底數清楚,火災隱患整改時限和責任明確。
三是實行“六個一律”,徹底消除隱患。渝北區委區政府要求轄區各地各部門對排查和群眾舉報的火災隱患要堅決依法整治,該拘留的拘留、該關停的關停、該重罰的重罰,決不姑息遷就。凡法律法規規定責令限期改正的,限改期限統一明確為3天,切實形成嚴查嚴治火災隱患的高壓態勢。其中,對單位、“三合一”場所不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可能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采取臨時查封措施;對未經消防行政許可的建筑工程、公眾聚集場所,一律依法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對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或者在人員密集場所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強制執行;對違反規定進行電焊等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的,對指使或者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的,一律對直接責任人和負責人依法拘留;對建筑消防設施損壞、不能正常運行、擅自關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員無證上崗、不會操作設施設備的,一律依法從重處罰。對影響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一律由區政府掛牌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