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派出所是社會火災防控的最基層戰斗力量。重慶高新區克服派出所機構少、人員少等種種困難,圍繞全區實際,從績效考評、多警聯動、溝通融合、規范管理、培訓指導五個方面,全面提升派出所消防監管履職能力。
一、抓督察考評,建績效考核機制。區公安分局黨委高度重視消防工作,樹立消防監督是工作主業意識,與其他警務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明確消防監督工作實行所長總負責制、分管副所長領導責任制、專管民警業務工作把關責任制,分片民警包干責任制,同時將消防工作納入派出所月度、年度以及專項行動考評范圍,適時督查考評,建立考核獎懲長效管理機制。
二、抓多警聯動,建齊抓共管機制。消防、派出所、治安、校警等各警種貫徹市局“全警消防”戰略,將消防工作納入日常工作范圍。消防支隊發揮主導作用,嚴密監控轄區重點單位、高層、地下建筑消防安全狀況;派出所發揮主力軍作用,將消防列管單位和部分“九小場所”作為重點攻堅對象,指導、督促單位開展“四個能力”建設;治安、交巡警、督察、校警等發揮輔助作用,治安民警將消防安全納入對社區、單位、場所的日常監管內容,交巡警將消防安全納入街區巡邏檢查內容;督查支隊及時跟蹤督查各警種消防工作目標完成狀況,編發《督查通報》。
三、抓溝通融合,建消防例會機制。區公安分局在今年建立了派出所和消防部門互動溝通機制,每月定期召開由分局辦公室、督察支隊、消防支隊負責人和公安派出所所長參加的派出所消防工作例會,分析研究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分局領導每次參加例會,對派出所消防工作進行點評并提出要求。通過消防部門與公安派出所的密切配合,合理分工,使消防工作有效地延伸到社區、城中村、拆遷改造區域以及校園警務等各方面工作中。
四、抓檢查指導,建規范管理機制。消防支隊堅持對每個派出所每月一次上門業務指導,每月一次實地檢查指導,不斷規范派出所的監督執法行為。消防支隊牽頭,通過共同辦案、指導辦案以及現場教導、以案說教、疑難分析等形式,幫助派出所民警科學認定火災事故,發現并指導整改火災隱患,完善執法程序,規范法律文書,健全消防執法檔案,督促派出所消防工作規范化、正規化。
五、抓培訓學習,建傳幫帶學機制。消防支隊每年組織3次以上對派出所民警的集中業務培訓活動,并在“清剿火患”戰役等專項行動中開展針對性培訓;派出所每月組織一次以上的消防民警、社區民警集中消防業務知識學習;派出所消防民警每年到消防支隊進行至少一周的上掛學習,并跟隨指導參謀一起檢查、辦案,提升業務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