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為進一步加強社會消防安全管理,創新管理模式,萬州區政府結合消防工作實際推陳出新,制定出臺了《建設領域建設、施工、監理、設計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聯席會議制度》、《消防安全黑名單制度》、《重大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約談制度》、《消防安全違法行為抄告制度》、《消防安全行業協作監管制度》、《互聯網消防備案抽查系統維護監管制度》等六項消防工作制度,實現六個“統一”的目標。
一是推行聯席會制度,實現教育與服務相統一。建設領域聯席會議由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與消防部門一并主持,每半年召開一次,通報全區建設工程消防行政審批(備案抽查)、監督執法情況及典型案例,警醒各單位依法設計、施工、監理。同時,聯席會上將組織學習研討有關建設工程的消防法律、法規、技術規范,傳達上級部門關于建設工程消防安全的指示精神,解答建設、施工、監理、設計單位的有關問題,通過“面對面”交談,幫助解決實際困難。
二是推行黑名單制度,實現懲前與毖后相統一。黑名單制度明確單位存在發生火災責任事故、嚴重消防違法行為、重大火災隱患、“四個能力”建設不達標以及抗拒消防執法等相關情形的均列入消防安全黑名單范圍。對被列入“黑名單” 的單位,區公安消防支隊除依法查處外,還將加大監管力度,取消評優評先資格,同時報告區政府和區安全生產委員會,抄告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并通過區政府公眾信息網和新聞媒體對外公布,加強社會監督。
三是推行約談制度,實現溝通與督改相統一。對被依法處罰款二萬元及以上、責令停產停業或停止施工、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以及列入消防安全“黑名單”的單位主要負責人,區公安消防支隊將進行約談溝通,告知其違法行為、違法行為已經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后果、擬作出的處理結果以及應采取的整改措施,約談對象陳述發生違法行為的原因并表明整改態度,并在約談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向區公安消防支隊提交整改方案,及時糾正消防安全違法行為,消除火災隱患。
四是推行抄告制度,實現專管與齊抓相統一。區公安消防支隊、區級有關行業主管部門、鎮鄉街道在日常消防檢查中發現存在突出火災隱患、嚴重消防安全違法行為以及被列入消防安全“黑名單”的,各單位應采取函告形式,自發現或確認消防安全違法行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通過萬州區黨政網將有關情況相互抄告。對涉及兩個及兩個以上的部門或鎮鄉、街道時,區公安消防支隊提出具體擬辦意見報區政府,區政府確定具體處理意見后,由區政府督查室跟蹤督辦并納入行政效能考核,對辦理不力的單位予以全區通報。
五是推行行業協作制度,實現監管與自管相統一。區公安消防支隊與相關行業主管部門一起,分行業召集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成立消防安全協作監管組織,每半年對成員單位內部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開展一次交叉檢查,每年開展一次考核評比,召開大會表彰先進,學習傳達有關消防法律法規、技術規范及上級有關要求,通報行業內部消防監督執法情況和典型火災案例,并與區外同行業單位交流消防安全管理先進經驗。其中,協作組內消防工作評為優秀的,推薦全區表彰和行業系統表彰,對“四個能力”建設考評結果為D級的單位,行政主管部門將在本行業等級評定時實行一票否決,評為C級的單位,降低認定等級。
六是推行備案監管制度,實現服務與規范相統一。制度規定了建設工程屬于消防備案抽查范圍的,由建設單位將相關資料報區行政審批中心消防窗口審核,資料合格的,由窗口工作人員現場進行網上備案,抽中的直接受理;資料不合格的一次性告知所缺內容,備齊后再來備案,切實解決以往資料申報不及時、不充分等問題。消防窗口工作人員每天對互聯網消防備案抽查系統內數據進行清理,對未在消防窗口進行網上備案的,通知其到消防窗口備案,并記錄該工程詳細信息,刪除網上備案數據。對自行備案經通知后7個工作日內未將相關資料報消防窗口、自行備案但所留聯系方式虛假、以及在通知后仍堅持自行備案的,消防窗口工作人員將及時通知區公安消防支隊監督執法人員依法查處。對惡意逃避備案抽查的單位或個人將在媒體上進行曝光,并納入重點監督管理,實行100%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