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重慶江北區委區政府在全區第十一次代表大會上提出,在“十二五”期間,江北區主要經濟指標將實現“五個倍增”,建設成重慶現代化大都市首善之區。為此,對消防行政審批效率也提出了新要求。為進一步做好服務發展工作,響應區委區政府號召,日前,江北支隊推出消防行政審批三項制度,大幅度提高行政審批效率,得到區委區政府的高度肯定和社會的熱烈歡迎。行政審批三項改革制度:即依申請人申請時限限時辦理制度、存在問題法定時限限時整改制度、復雜項目協同辦理制度。
限時辦理制度。即消防接件窗口在受理消防行政許可申請時,告知行政相對人在法定辦理時限內是否有特殊時限要求。若行政相對人因特殊需要急于施工、投入使用、開業或辦理其他將消防作為前置審批條件的行政許可時,在窗口填寫消防行政許可限時辦理申請表,并承諾履行相關的配合義務。支隊將根據申請人的申請時限,組織技術人員完成圖紙審查、現場勘驗。通過圖紙審查、現場勘驗,符合消防技術規范要求的,支隊將告知其可以施工、投入使用或開業,并在申請時限內完成內部審批、文書制作和送達;對不符合消防技術規范的,將在申請時限內告知原因。
限時整改制度。即支隊在完成行政許可申請審查后,對不符合消防安全技術規范的,立即告知行政相對人原因,并征求其意見。若行政相對人申請并承諾在行政許可法定辦理時間內完成整改的,支隊將允許其對圖紙進行修改更換,對現場進行整改。在其完成圖紙修改、現場整改后,支隊將根據行政許可申請人申請進行復查,復查合格的,再進行內部審批,制作并送達合格的法律文書。
協同辦理制度。隨著近年來江北區經濟社會的跨越式發展,建設工程的規模越來越大,功能越來越復雜,如果僅僅依靠一個承辦人、協辦人,難以在行政相對人申請的時限內完成圖紙審查和現場勘驗。為此,支隊在辦理時限緊、體量大、功能復雜的建設工程消防行政許可時,將工程拆分為多個部分,集中多名或全部技術人員協同辦理,并將各參辦人員意見記錄在案,由主責承辦人進行匯總和起草批文,大幅度提高復雜工程的辦結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