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為進一步務實消防基層基礎工作,深入推進消防安全社會管理創新,切實加強全縣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全力確保火災形勢總體平穩,按照市政府《關于全市生產基層基礎鞏固年工作的實施方案》和市消防安全委員會《關于2012年全市消防工作意見》的精神,結合全縣消防工作實際,近日,巫溪縣人民政府研究制定出臺了《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實施意見》,對對全縣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進行了安排和部署。
《意見》指出,通過實施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進一步明確各級各有關部門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和工作內容,全面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特別是重點消防單位的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的消防安全工作格局,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和減少一般火災事故的發生,實現全縣消防安全工作管理的網格化、制度化、規范化。
《意見》以落實基層消防安全責任為核心,完善組織架構,健全工作制度,著力構建“縱到底、橫到邊、全覆蓋、無盲區”的基層消防管理網格,確保基層消防工作責任到人、管理到位。按照“一網多級、一級多網、一格多點”的要求,細分單元,聯格成網。全縣32個鄉鎮、街道作為大網格,由鄉鎮、街道主要領導牽頭,綜治辦、安監辦、派出所、工商所等工作人員參與,統攬本機消防工作;全縣38個社區和292個村作為中網格,由社區、村負責人牽頭,社區、村等工作人員及社區民警參與,具體負責轄區消防工作;在中網格內依據城區道路、居民樓院、村組、社會單位,合理劃分出責任片區作為小網格,由社區、行政村派駐專門人員牽頭,村民小組負責人、社會單位管理員、小區物業管理員、保安員、居民樓長、消防志愿者等合力開展消防工作。
《意見》圍繞網格管理,逐級明責,聯動負責,明確了各鄉鎮、街道、綜治部門、消防辦、安監辦、派出所、社區、村委會及社會單位工作職責。同時,《意見》結合實際,因地制宜,規范制定了逐級分包、聯防聯治、定期檢查、隱患處理、聯席會議、宣傳服務、信息報告等七項制度。
《意見》要求,一是加強領導,健全機制。全縣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的實施工作在縣政府的領導下,由縣消防安全委員會牽頭,縣公安消防大隊負責監管、協調、指導、監督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級各部門具體落實;二是突出重點,注重實效。各級各部門在實施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工作中,既要突出管理的全覆蓋,不留死角,更要突出工作重點,尤其要加強對消防重點單位的安全監管。消防部門要對全縣消防重點單位進行清理,分級建檔,落實監管責任人,懸掛“消防重點單位安全監督牌”,并報同級安監部門備案;三是明確責任,嚴格追究。各級各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切實加強消防安全監管工作。凡因監管不力、履職不到位等原因而發生火災事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要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