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近日,經涪陵區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決定,涪陵區政府出臺了《關于加強和改進“十二五”消防工作的意見》(涪府發[2012]129號)(以下簡稱《意見》),為涪陵區“十二五”期間消防工作進行謀劃和部署。
《意見》以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全民消防”理念,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重慶市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關于加強消防工作的指導意見,堅持服務民生、改革創新,統籌發展、著力夯實城鄉消防工作基礎,穩步推進公共消防設施和消防裝備建設,不斷改進社會消防管理服務,大力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質,有效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為全區經濟和社會發展創造優良的消防安全環境。
《意見》將重點抓好以下五個方面的內容:
一、公安消防隊站建設:2012年,白濤消防站投入執勤,啟動江東水陸消防站建設,2014年江東水陸消防站建成并投入執勤。
二、消防裝備建設:2012年新配執勤消防車6輛以上,加大大功率消防車、消防船艇及水域救生設施等特種裝備配備力度,完善覆蓋城鄉的滅火應急救援力量體系。
三、鄉鎮政府專職消防隊建設:2012年建立義和、青羊、大木政府專職隊;2013年建立珍溪、新妙、龍潭政府專職隊;2014年建立清溪、藺市、龍潭政府專職隊,且每個隊不少于20人。由當地政府負責隊房用地建設及日常運行經費,區政府負責隊房建設及購置消防車相關器材。
四、基層政府消防管理員建設:所有街道配備不少于2名專職消防管理員,其它鄉鎮配備不少于1名專職消防管理員。
五、濱江路沒有消防取水設施,沿江一帶發生火災很難撲救,盡快開始沿江消防取水設施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