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三年投入5000萬元加強消防車輛裝備建設,實現部隊裝備建設提檔升級
為大力加強部隊裝備建設,提高城市防御火災能力,鞍山市3年投入5000萬元用于消防車輛裝備建設,先后購置各類消防車34臺次、特種器材916件(套)、個人防護裝備8562件(套)、常規滅火器材3759件(套)、火災勘察和防火檢查設備487件(套),實現了消防器材裝備建設的全面提檔升級。
一、積極爭取政府資金支持,確保消防裝備建設步伐與城市經濟發展相匹配。針對以往鞍山市消防裝備智能化、功能化、專業化和機械化程度不高的弱點,為適應城市空間的不斷拓展,高層、地下建筑的日益增多的現狀,鞍山支隊新一屆班子在劉宏偉支隊長和王慶錄政委的帶領下,緊緊圍繞“對外服務于城市經濟發展所需,對內服從于圍繞三基工程建設”兩條主線,積極就加強消防裝備建設向市委、市政府領導進行專題匯報,闡述了消防工作在經濟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和當前的消防狀況與城市發展的差距。同時,支隊還就全國范圍內的典型火災案例向政府進行了匯報。沈陽“4.6”大火后,鑒于高噴消防車在高層建筑火災中的突出作用和鞍山城市高層建筑日漸增多的現狀,支隊及時向政府建議購買高噴消防車的建議,以有效應對高層火災。海城永剛商城火災后建議政府投資購買大功率高空泡沫消防車和大噸位水罐消防車,支隊的意見和建議贏得地方黨委、政府對消防裝備建設的財政支持,在消防車輛器材裝備預算經費得到落實的情況下,兩年分別撥付專項資金230萬元和853萬元購置了高空泡沫消防車、高噴消防車和25噸大噸位水罐消防車。加之購入的A類泡沫消防車等消防車的購入,3年中,鞍山市先后購置各類消防車34臺次,有效地改善了鞍山市消防車輛的整體結構,大大提高了應對大面積火災及高層火災、石油化工等特殊火災的能力。
二、落實專項資金完善個人防護裝備建設。2005年部消防局、財政部國防司在杭州召開了東部九省市消防部隊個人防護裝備建設工作,宣布了財政部2006年的補助計劃,確定東部省份依照個人防護裝備缺口的20%給予補助,并要求省級財政按照中央與省1:1比例配套。省財政配套到位后,由省財政廳和省消防局聯合下發文件要求各市政府按中央、省、市1:1:3.6比例投入專項資金完善消防員個人防護裝備。為此,鞍山支隊又向市政府進行專題匯報,政府在市政建設急需資金的情況下,07年按標準將302萬個人防護裝備全部撥付到位,保證了鞍山消防部隊按《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全部配備到位。
三、劃撥專款加強消防特勤裝備建設。07年按照公安部、發改委和財政部下發的《關于組織編報第三期公安消防特勤裝備建設規劃的通知》要求,遼寧省公安廳、發改委和財政廳聯合下發文件將鞍山市納入到第三期組建的消防特勤中隊的行列,并要求按中央、省、市1:1:2的比例籌措資金,補貼消防特勤中隊裝備建設。為此,鞍山支隊黨委就特勤隊站和裝備建設再次向政府進行了專題匯報,對特勤隊伍在城市中的地位和發揮的作用進行了專門的闡釋,贏得了政府對消防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在鞍山市政府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實施意見》中對加強消防特勤隊伍建設,安排390萬專項資金購置消防特勤裝備的問題進行了專門的安排部署。
另外,鞍山市通過政府統一采購的一臺“暴風雪”高空泡沫消防車、一臺水罐消防車、兩臺火場勘察車將于近期陸續裝備部隊。
5000萬元消防車輛和器材裝備的購入,不僅實現了消防器材裝備建設的提檔升級,也掀起了鞍山消防部隊建設的嶄新一頁,為實現鞍山老工業防御火災能力大提升奠定了堅實的基礎。